ST星源实控人被立案调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4月10日晚间,ST星源(000005.SZ)公告,公司曾于2023年12月8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 3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芃、郑列列通知公司,其于2024年4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内容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就证监立案字0072023 32号相同事项,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而稍早前,ST星源已经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事前告知书》,告知书称,公司股票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上市交易。
ST星源因信披违规被处罚并不是第一次,早在2022年11月21日,ST星源就发布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8名董监高被处以警告及3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此前处罚是因为2019年,ST星源与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诉讼案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ST星源账面价值合计约7.43亿元资产,但当时实控人丁芃和总裁郑列列在知悉上述重大事件发生后,要求董秘罗晓春暂不披露。
而且据公告称,ST星源还存在大量关联担保未披露,且持续三个会计年度。2017年至2019年期间,ST星源为丁芃提供共11笔担保,合共金额2.42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担保事项,但ST星源仍未及时披露且存在重大遗漏。
资料显示,ST星源前身为深圳原野实业有限公司(深原野A),上世纪90年代上市。公司早期从事交通运输、酒店服务业务,2015年开始涉足环保工程业务。2019年至今,ST星源多项诉讼、仲裁以及资产被查封和冻结等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27日,公司发布的2023年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9亿-1.96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亿-1.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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