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0套以上,年底前购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上浮20%
4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期,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落实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任务清单的通知》。
通知从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生育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教育医疗保障水平、更大力度促进就业增收、更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改造和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等7个方面提出22条落实措施。
在更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通知显示,提高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稳慎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在东湖高新区和汉阳区启动试点项目建设,2024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0套以上。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提高配租质效,2024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1万套(间)。支持和指导协会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推出“以旧换新”服务新模式,更好激发改善性住房需求。
此外,2024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同时,2024年12月31日前,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武汉城市圈取消主借款人户籍地限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加大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宣传力度,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力争该业务实现在开办个人住房贷款银行机构的全覆盖。
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方面,通知指出,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设立城市更新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积极争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各商业银行积极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
同时,加快推进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分类实施景中村、新城区城关镇、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深化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试点,逐步扩大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覆盖面。加快推进成片联动改造,2024年完成200个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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