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
财联社 5 月 31 日电,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公告,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2023 年 12 月 21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 2023 年第 9 号,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但台湾地区仍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进一步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自 2024 年 6 月 15 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润滑油基础油等 134 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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