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消金渉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等被罚170万元
蓝鲸新闻 7 月 6 日讯 (记者 肖阳)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披露发布处罚信息显示,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下称 " 兴业消金 ")因五项违规事实,被合计处以罚款 170 万元。
具体来看,兴业消金的主要违规事实有,未按规定及时终止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将贷前调查关键环节外包、违规改变信用保证保险赔付条款、贷款 " 三查 " 不到位,贷款资金由他人归集使用并偿还。
同时,时任兴业消金昆仑业务部总监蔡成钢,被给予警告。
兴业消金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目前注册资本 53.2 亿元,法人为戴叙贤。现由兴业银行控股,持股比例 66%,泉州文旅发展集团持股 24%,特步持股 5%,福诚持股 5%。
兴业银行 2023 年业绩报告中披露了兴业消金的数据,2023 年末,实现营业收入 112.30 亿元,同比增长 11.02%,净利润 20.72 亿元,同比下降 16.89%。报告期内,兴业消金总资产为 869.31 亿元,同比上升 13.94%,净资产为 112.85 亿元,所有者权益 112.85 亿元,同比上升 19.53%;截至报告期末,兴业消费金融各项贷款余额 864.11 亿元,同比增长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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