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海南这地楼市,又有大动作

访客 2024-07-12 18:43:11 35827 抢沙发

海南又一地放松住房限购政策。

海南这地楼市,又有大动作

7月12日,券商中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海南东方市出台了楼市新政,其中优化了一系列非海南省户籍的人才和企业员工在东方市购房的限购政策,另外,海南省就读学生家庭可购一套住房,海南省户籍多孩家庭可新增一套购房指标。

另悉,7月10日,安徽滁州也发布了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发放购房补贴、延续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卖旧买新”等。

东方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7月12日,券商中国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海南东方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一是未落户的东方市常住人口;二是对于公开招录招聘、公开选调、调动、转任到海南省(含中央驻琼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三是在海南设立总部的企业或驻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海南省户籍员工;四是经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人才,包括海南自贸港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等;五是以合作办医、合作办学、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退休返聘、对口支援等方式,在相关专业领域与用人单位开展合作的人才;六是经省级、市级人才项目或人才评选活动确定的人才;七是全职引进的院士团队或经认定的“海南省人才团队”成员;八是引进人才的亲属随迁落户的。

同时,在东方市购买的住房,网签备案满 1 年后即可转让,带押过户。

另外,对于就读于海南省的学生,其居民家庭可在东方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此外,鼓励房产市场“以旧换新”,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居民家庭将名下住房已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

新政还提出,在东方市的在建产业项目或生产经营企业的在职非海南省户籍员工,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注册在临港产业园区内正常实质运营、年度纳税额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企业的在职非海南省户籍员工,可购买两套商品住房。

同时,海南省户籍二孩及以上居民家庭可在现有限制购买两套商品住房基础上在东方市新增一套购房指标,新增购房指标在东方市属于第二套及以上的,认定为二套住房,并执行相应的贷款政策。

新政还提出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家庭成员在东方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同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 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据了解,东方市是海南省辖县级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常住人口46.02万人。东方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拥有天然良港八所港,是面向东盟国家最近的出海口,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重要对外开放口岸和“二线”口岸。

对于东方市放松住房限购政策,海南房地产资深专家罗浩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吸引和留住人才,让人才在东方居有所住、乐有所居,东方市根据城市能级突破发展需求,优化了一系列非海南省户籍的人才和企业员工在东方市购房的限购政策,允许在海南设立总部的企业或驻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海南省户籍员工,以及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在东方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时,对于在东方市的在建产业项目或生产经营企业的在职非海南省户籍员工,也给予了一定的购房优惠政策。特别是注册在临港产业园区内、年度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的员工,更是可以享受购买两套商品住房的权益。这一政策将有效激发企业员工的购房热情,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

“这一系列优化限购政策的措施,将有助于提升东方市的人才吸引力,推动城市创新发展,加快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的建设。伴随着东方市新机场获批、临港产业园蓬勃发展,海南西部滨海中心城市发展未来可期。”罗浩对券商中国记者说。

滁州发布楼市新政

7月10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发放购房补贴,凡在滁州市本级购买新房,给予合同价款1%的补贴;二孩及以上的滁州市户籍家庭在滁州本级购买新房,给予合同价款1.5%的补贴;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在滁州本级购买新房,给予合同价款2%的补贴。补贴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单套补贴金额标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另外,支持“卖旧买新”,指导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新房与二手房便捷换购通道,帮助购房群众“以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鼓励国有企业等平台,根据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丰富房票房源超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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