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被罚595万元,12名责任人同时领罚
5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595万元,另有12名责任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表显示,平安财险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电销业务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应分摊至分支机构的费用未分摊;费用延迟入账;会计核算不准确;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年度结算数据存在错误;未按规定保管电销录音资料;内控管理不合规;向未用自身资产抵押担保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违规投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险资金运用制度、机制及系统建设不健全;委托投资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行职责;投资信托计划基础资产超出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偿付能力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计算不准确;关联交易及关联方报告不准确等。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平安财险合计罚款595万元。其中,总公司515万元,分支机构80万元。
此外,对章力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卢凡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对胡爱明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李洁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林晟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韩维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梁中伟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王波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孟曾梅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王超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对吕丹丹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郑党生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