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全力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要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要配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指出,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严肃查处影响金融稳定、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风险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此外,会议还提出要求,要持之以恒深化总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以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金融高质量发展。自觉主动接受中央巡视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实施“四新”工程,以思想大转变推动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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