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马股份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各板块人员业务资产保持完整,仍能维持运转
5月28日,迪马股份(600565.SZ)发布公告,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方可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提交重整申请。
公告称,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迪马股份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迪马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赵洁红目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3.12%,均处于质押及冻结状态,后续存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控股股东债权人向五中院递交了申请控股股东重整的相关资料,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控股股东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申请重整的具体原因,迪马股份解释称,公司长期亏损、现金流紧张、资产流动性不足、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虽然公司面临上述困境,但公司作为重庆市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除了城市运营业务之外,还有智能制造、智慧民生两大业务板块,具有持续经营的基础和价值。公司各板块的人员、业务、资产均保持完整,业务仍能维持运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重整价值。
具体而言,2021年以来,受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财务成本居高不下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逐步陷入困境。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迪马股份同时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整体未见明显好转,公司经营困境日益严峻。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仅14.65亿元,且公司资产可能进一步提取减值,公司2024年度存在持续亏损且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合计103.66亿元,流动资产远不足以清偿流动负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合计19.45亿元;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1迪马01”由于现金流紧张,未能于本期债券到期日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公司大额债务已逾期。
此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担保总额166.42亿元,占合并报告净资产的206.19%,资产流动性明显不足,且大额债务逾期,引发担保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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