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女童玩蛋仔派对充值退费遭拒 龙威互动称材料不齐
重庆一名女童在参与蛋仔派对活动时进行了充值,但遭遇退费困难,龙威互动公司表示退费申请因材料不齐全而被拒绝,此事引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的讨论,提醒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网络行为的监管,确保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安全,公司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退费服务。
武汉财经网北京7月9日讯 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6日发布新闻《小学生玩“蛋仔派对” 四天充了四千块》。重庆市民陈女士的女儿,9岁小学生豆豆迷上了一款名叫“蛋仔派对”的手机游戏,一个月内在游戏里充值消费了四千元。事后,豆豆的父母收集好相关材料,第一时间向收款方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退费。不过,因为缺乏收款方要求的关键证据,申请并未得到认可。
“核实你提交的申诉当前材料不齐全,提交未成年人退款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是孩子充值的,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充值时的监控视频,孩子玩游戏的视频等,建议您再次收集和确认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明材料。”北京龙威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客服语音热线称。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国家网信办2023年8月2日公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