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洛阳一公交车收取婴儿车车位费?回应:有尺寸限制,超标要另买一张全票
近日,河南洛阳公交车收费问题引发关注,有报道称公交车对婴儿车收取车位费,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婴儿车收费存在尺寸限制,超出一定标准的婴儿车需要购买一张全票,此举旨在确保公交车的运营安全和乘客的乘车秩序,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规定仍在进一步研究和讨论中。
近日,河南洛阳一网友反映,家里老人带孩子乘坐59路公交车,被要求支付婴儿车费用。老人有公交卡,孩子不满2岁不到收费标准,乘车时车上空位也充足,不知道为何要收费。
7月9日,该网友在当地问政平台发布这条投诉。有网友跟帖表示,对婴儿车确实不该收费,若收的话岂不带行李也要收。也有网友表示,公交公司有规定,超过一定体积就要收费。
7月15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洛阳公交集团,工作人员介绍,当地确有相关规定,若携带物品大小超过有关标准,则要补票,“不是携带婴儿车要收费,是看它超过标准了没有。”至于乘坐59路的这位乘客的情况,不便透露。
该工作人员介绍,依据《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免费携带标准是:物品重量不超过15公斤,或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或占地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超标一定范围需另行购买一张全票,严重超过则禁止带上车。
“这一规定并非针对普通随身行李,而是为了避免超大件行李占用过多空间,影响其他乘客乘车安全。”7月初,该集团相关负责人在回复类似提问时表示,如果婴儿车较大,占用空间超过规定则需按标准购票。建议家长尽量选择轻便型婴儿车,或折叠后上车,以减少不便。集团将确保规定执行更加人性化。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